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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本来很清楚,开发商就是不执行 晚交房两年业主索赔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6: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约定本来很清楚,开发商就是不执行

  24日下午2点左右,海正新苑小区的售楼处大门紧锁。

  文/片本报记者张亚男按购房合同规定早在两年多前就该拿到钥匙,却一直拖到了现在。 而业主在按合同规定索要数万元的违约金时,又费尽尽了周折。业主吕先生 连续打了三个月的电话,索要最近一年半的违约金,只要来小半,而像吕先生情况一样的其他多名业主还分文未得。

  晚交房已两年多开发商只给了把装修钥匙

  吕先生告诉记者,他所购买的这个名叫海正新苑的高层商品房位于坊子新区龙泉街附近。按照合同应在2008年3月底就该交房了。

  “你看这是购房合同,签约时间是2007年4月,2008年3月31日前交房。”然而事实是,一直等到2010年4月左右,吕先生才等到姗姗来迟的“交房通知”。此时据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已经迟了两年多。而此时的“交房”,也只是先给一把装修钥匙。“就只有一把钥匙,说是先让装修。其他的钥匙等‘设备都齐全了’再给。”而吕先生告诉记者,除了钥匙,售楼处没有提到应有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材料。

  “他们说,只给一把装修钥匙,就是让我们能先装着房子再说,其他的四五把钥匙都没有。”吕先生气愤地说:“这种情况,怎么能叫交房?”如今,除了还没着落实的几万元购房违约金之外,房子本身能不能让人放心也成了吕先生的心病。

  记者从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处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和交房惯例,在交房时,开发商、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共同验收交房。“新房入住前,业主应看到该项目有关备案文书的复印件,以便确认该项目是合法建筑;与此同时,也应得到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事情都是开发商交房、业主收房时应该考虑到的。然而这些,在售楼处交涉“钥匙事宜”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未提起。

  25日晚,吕先生得到售楼处的通知,称钥匙已经齐了,可以考虑来拿。但是吕先生没同意。“我没拿钥匙,反正都等了这么多年了,也不差这一天两天。”因为觉得达不到交房的条件,所以吕先生当时拒绝了拿钥匙。“说让我们先装修,怎么装?装修了就等于认可这房子了。别说违约金还没着落,这么匆匆接收了,万一房子以后有问题怎么办?”这些问题,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仍然都没有明确说明。

  打了仨月索赔电话只拿到一半违约金

  “ 按照约定,每天的违约 金是购房款的万分之二。”吕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到期没交房,他和一起在该小区买了房子的一些业主就开始了与开发商漫长的交涉。直到2008年11月,开发商才将2008年3月到11月期间的违约金付给了他们。但是房子仍然交不上,于是双方又约定,从2008年11月30日起,每天的违约金按万分之五算。

  然而从那时开始,吕先生就和其他三四户业主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其实不光我们几家,我们整个住宅高层有几十家呢,都没交房。”吕先生告诉记者,就是因为违约金的问题,他才认识了其他几位业主。但是违约金的问题,也是迟迟拖着没有解决。

  吕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所欠他的违约金如今已经给付了两万多块钱,还差三万左右。这两万多块也是在吕先生坚持不懈地连续打了三个月的电话之后才得到的款项。“那段时间我也急了,几乎是天天打电话,他们一上班就打,下了班也打,总之是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我一直在弄这个事情。”吕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大概是觉得我这样打电话把他们的正常时间也折腾得不行了,才说‘你别打了,我们给你一部分钱’。”

  然而就是这样,吕先生得到的也只是违约金中的一小半。记者在吕先生的购房合同书上看到,当时给付的购房款是20万零九千元左右,按照违约金每天万分之五计算,时间近一年半,共计5万余元。吕先生说,自己毕竟还是拿回了一部分钱,好多家一分钱没拿到手。

  违约金啥时结清开发商答复卖完房子再说

  吕先生虽然没有去拿钥匙,但是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拿钥匙的时间即为合同履行的时间。“也就是说,就算我们不去拿钥匙,也算是交房了。这不是强行交房吗?”吕先生气愤地说。

  “他们(开发商)说了,(违约金)除了抵物业费,一部分可以用车库的费用抵偿,不同意的话就得等他们把房子卖了再给我们。”吕先生说。

  24日下午,记者随同吕先生来到海正新苑高层售楼处,然而在这里,记者只看到一把大锁锁住了售楼处的玻璃门,而小区门口门卫处只有一个值班的保安人员。 “果然锁门,找不到人了。”吕先生很平静,看样子对于这种“没人管”的情况已经习惯了。“我们找了多少次,打了多少次电话,不是说管不了,就是说还得等着。到后来打电话都没有人接听了。”吕先生告诉记者,售楼处曾经有一位姓陈的经理在负责此事,“开始的时候还接我的电话,到后来再打就没人接。”吕先生曾经找过海正集团总部一位负责人,但得到的答案是潍坊地区的事务只能由潍坊地区的工作人员负责。

  24日下午,按照吕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陈经理的电话。在记者表明身份之后,陈经理给记者的答复却和对吕先生等人的回复如出一辙。“跟他们都说了,这个月就解决嘛。”然而对于具体的日子,陈经理仍然没有直接给答案。“都说了,我们要等卖完了房子才能给(违约金)。”

  然而什么时候才能卖完了房子?要卖多少房子才能将这笔违约金付清,陈经理没有说,而吕先生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才能踏实地住进等了三年的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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