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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非法隆胸一女子乳房被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6: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5月25日讯(通讯员郭栋记者赵壁)青岛的李女士因为双乳大小不对称,便到四方区一家美容院做隆胸手术。没想到美容院没有相应资质,手术填充物泄漏,导致李女士不得不手术切割部分乳腺体和胸肌,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近日,青岛四方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美容院赔偿致残女子7万余元。

  2008年5月,家住青岛四方区的李女士看到了青岛市四方区天使之约美容院的广告后,几经咨询于5月21日用化名刘敏到该美容院做“注射隆胸美容手术”。

  手术做完七八天后,李女士感觉胸部疼痛,而且不消肿,还发生了感染,美容院只是让李女士打消炎吊瓶,开了100元的消炎药,先后打了13天吊瓶,病情却没有好转。2008年6月30日,李女士到一家乳腺病医院检查,发现填充物破裂,做了隆胸填充材料取出手术,手术中发现腺体部分坏死,切除腺体及胸大肌。李女士双乳因隆胸手术致残,经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

  经法院查明,天使之约美容院的经营范围是美容服务,婚介服务,不具备医疗美容的资质,给李女士做隆胸手术,属于非法行医。美容院方面却咬定李女士根本没有跟美容院签订任何协议,而且李女士也拿不出任何收据或者发票。法院通过笔迹鉴定,认定签合同的刘敏正是李女士所写。近日,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方天使之约美容院赔偿李女士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783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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