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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5年以上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6:54  钱江晚报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使用POS机非法套现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些非法套现者大多打着“理财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电子商行”等招牌做套现生意,性质恶劣。为了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我国于2009年12月施行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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