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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男生下催情药 强奸前女友获刑4年

  昨日上午,曾被多家媒体报道的北大男生“迷奸”女友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北京海淀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4年。

  据悉,来自江苏的小陈和小薇曾是高中同学,后来分别考入北京大学和北京的另一所大学,正式成为男女朋友。2009年5月3日,小陈为挽回与女友小薇的感情,以谈分手为名,将小薇带到一家宾馆开房。在宾馆内,小陈让小薇喝下掺了春药的矿泉水后,与小薇发生了性关系。2009年10月底,海淀检察院以小陈涉嫌强奸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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