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程晓杰 巨西挺 记者 张亮)近日,户县人民法院判处原西安市户县蒋村镇五凤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海峰10年有期徒刑。
曾经的五凤村村里不通路、村民吃不饱。1997年上任的党支部书记张海峰改变了这一状况,他本着“要想富,先修路”的原则,将宽阔的水泥路修进了村里。随着这条致富路的建成,五凤村逐渐发展成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张海峰也成为了户县乃至全省的名人。
2007年2月五凤村通村大道工程承包人为顺利取得工程款,在领取5万元工程款时给付张海峰5000元回扣。同年12月,承包人为领取余下的117万余元工程款,又分两次给付张海峰17万元回扣。2009年3月,东窗事发的张海峰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