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整治倒计时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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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开始,沈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依法从严管理交通工作机制,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本报将每天为您提个醒,将6大项的交通违法行为每天进行公布,希望广大读者千万留意。
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第一项,就是“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行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法标准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依照《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法标准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处30元罚款;(二)行人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依照《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法标准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处30元罚款;(三)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依照《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法标准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10元罚款;(四)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依照《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法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处5元罚款;(五)行人不在行人过街设施、人行横道内通过的,依照《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法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处5元罚款。
本报主任记者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