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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药监局责成东坡区药监局成立专办组,省药监局派员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眉山市东坡区药监局3楼会议室,局长陈勇、稽查大队长王坤以及3位执法人员,正伏案翻阅媒体曝光的未及时办结假药案卷宗。
“我们正在调阅21起假药案的卷宗,看哪些还需要调查取证,哪些可以提交案审会并结案。”陈勇说。
昨日上午,眉山市药监局派出的专案督办组来到东坡区药监局,责成该局立即成立“21案专办组”,由局长陈勇牵头,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案件。
被指办案中存在“卡壳”现象的副局长蔺成金,则被安排带领执法人员上街查假药。
同时,“眉山21起假药案至今未处罚”事件,也引起省药监局的关注,该局派出的工作人员于昨日下午抵达眉山,就事件展开调查。
专办组成立分管副局长不在其中
昨日上午,眉山药监局派出的专案督办组抵达东坡区药监局,责成由东坡区药监局局长陈勇牵头,立即成立“21案专办组”,限定在1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案件全部办结。
随后,陈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案件专办组成员共8人,陈勇负责案件的查办,纪检组长黎兴胜则负责案件的复核。
案件专办组成员中,之前分管药品案件的蔺成金副局长不在其列。
“根据市局要求,我们不仅要及时查办去年的21起案件,还要加大城区药品市场的巡查力度,所以蔺副局长被安排带领执法人员,上街开展巡查假药工作去了。”陈勇说。
从案情来看21起案件都是小案
21起假药案的查办工作于昨日下午正式展开。
专办组工作人员介绍,大家在翻阅卷宗后发现,这21起案件均是假劣药品案件,其中有铁证如山的铁案,有只
需再作一次调查即可结案的单案,“从案情看,21起案子可以说件件都是小案子。”
翻开2009年9月24日的“万胜镇圣丹堂连锁六十店”涉嫌经营劣药案卷宗,陈勇说,该案是在市局抽检药品后交办的。因为有市药检所的检测报告,此案乃铁案。
具体案情是,市药检所在对该药店售卖的部分中药饮片进行抽检后,发现青皮、木香、苦杏仁等部分中药饮片属劣药。
去年9月22日,此案从眉山市局交办至东坡局。9月24日,陈勇签字批准立案。
同一天,分管副局长蔺成金也作出了“稽查大队负责查处”的签字意见。案件调查工作随即展开。12月7日,案情调查报告形成,并呈送至分管副局长处。
“我刚才翻阅卷宗时,竟发现案件证据链上还缺失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即药店购进这批药品的票据。换句话说,此案查办中,查办人员根本就没弄清劣药从何处来,那就不能证明劣药量有多少,处罚和案件定性就失去了依据。”陈勇说,要解决这个漏洞,方法很简单,就是亲自跑一趟药店,询问店主后,再询问卖药方就可搞定。
“如遗漏这个细节,则有可能放走一条‘大鱼’。因为尽管是小案子,但只要及时查处,再加上仔细研究案
情,极有可能从中发现大案子。而如今,因时间间隔太久,要找回遗漏的证据链,可能需要费一番周折。”陈勇表示,21起案件被限时15天办结,案件专办组将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加班加点全力办案,并准时全部办结。
班子不团结市药监局曾打过招呼
此前采访中,东坡区药监局局长陈勇坦言,21起案件“只查不处”的深层次原因,“是局领导班子之间不团结。”
针对此说法,记者在眉山市药监局办公室主任廖鹏的会议记录上看到,该局局长彭锋曾多次就“不团结”现象“打过招呼”。
督促21起案件尽快办结的同时,眉山市药监局已派出由纪检组长侯永昌任组长的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不作为、效率低下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分清责任,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绝
不姑息。
眉山市药监局还以此为契机,在全市药监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大检查,即对全市系统近两年行政执法案件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区县药监局是否依法办案、是否高效办案、是否有案不查、查而不办等问题。要求已立案且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作出处理。
“接下来,我们还将在全系统内开展机关作风整顿,重点查找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彭锋表示。文/图记者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