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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8:48  内蒙古晨报

  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通知

  本报讯(记者 刘欣荣)为确保实现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强化对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严格控制办公区装饰性景观照明,除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外一律关闭。

  按照要求,今年我区各公共机构要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节能督查员,通过加强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等管理,实现低成本、无成本节能。

  此外,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重点抓好空调、采暖、照明、电热水器、信息机房等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

  据介绍,2010年第三季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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