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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低价转让三问平鲁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9:06  新京报

  ■ “山西亿元煤矿 万元卖给个人”追踪

  20日新华社播发《山西平鲁一价值数亿元企业以一万元卖给个人引发争议》,引起广泛关注。平鲁区政府22日深夜作出“回应”,提出不同看法。

  为澄清事实,记者再次来到平鲁区追踪调查,并在北京邀请国土资源部门权威人士和专家对此案进行评析。

  东梁煤矿到底价值多少?

  记者20日报道中请专业评估人士以1000万吨的储量估算出东梁煤矿的保守价值是3.15亿元。对此,平鲁区政府“回应”称,算法“不科学”。

  转让为何不评估

  东梁煤矿究竟值多少钱,科学的答案首先取决于合法的评估。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产权转让需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是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就此,国土资源部咨询中心副主任李裕伟表示,矿权转让中,如果采矿权在政府手中,就应由政府主导招拍挂,出让到矿业权人手里。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副秘书长王四光说,法规明确规定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必须依法进行评估,并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其评估结果依法确定。现在有个别地方政府不经评估就转让,这是违法的。

  而平鲁区副区长罗瑞及多位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没有对采矿权进行评估”,并说“没算过,不好算,很难算”。

  储量到底是多少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矿产企业最大的资产其实就是储量。而东梁煤矿的资源储量出现了多个版本,山西省煤炭资源管理委员会文件显示,东梁煤矿煤炭储量为1511万吨;平鲁区国土资源局的明细表显示,保有资源储量为3400多万吨;然而,在东梁煤矿改制方案中,仅为229万吨。

  对于如此大的误差,平鲁区经贸局纪检书记魏志勇承认:“229万吨写错了,是自己的工作疏漏,按2005年底的数据,总储量应是3400多万吨。”

  煤矿转让“左手倒右手”?

  记者调查发现,平鲁区以1万元将东梁煤矿卖给徐海福,在合同上存在“公有变私有、左手倒右手”现象。

  记者查看当时东梁煤矿的《采矿权转让合同》,发现转让方“甲方”是平鲁区东梁煤矿,最后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是徐海福;而受让方“乙方”是山西朔州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最后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徐海福”。记者在山西省工商局查询了解到,泰安煤业实际上是东梁煤矿名称变更,山西省工商局2006第2049号文件显示,工商局核准了煤矿名称变更为山西朔州泰安煤业有限公司。因此,东梁煤矿转让实际上就成了公有变私有、左手倒右手。

  “自己卖,自己买”,有专家认为,这种“狸猫换太子”的手法,实际上是将国有资产转让给利益相关者的一种关联交易,是违法和无效的。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秘书长、研究员柳中勤表示,这种手法暴露了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程序极不规范的问题,很多国有资产就是在这种交易中流失的。

  回应程序漏洞避重就轻?

  记者在20日报道中指出此次转让过程存在三大程序漏洞:“煤矿还未挂牌出售,区政府的转让结果就已出来”;“企业改制方案还没作出,区政府同意该方案的批复就提前2个月作出”;“两份文号相同的批复文件,关键内容却有差异”。

  平鲁区政府在“回应”中,对前两个至关重要的违法和违规避而不谈,只是针对第三点质疑,把责任推到山西省工商局身上,声称是“根据省工商局的要求,对原有文件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从而出现了文号相同但前后文件在内容上不一致的情形”。

  除了程序上的漏洞,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平鲁区在东梁煤矿改制过程中存在煤矿办证和改制等文件造假等行为。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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