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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有效期由60天延至90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11:21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 匡志达)昨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新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旅游投诉有效期将由现在的60天延长至90天。

  根据新《办法》,旅游投诉有效期将由现在的60天延长至90天。旅游投诉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投诉人也可口头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记录或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并解释。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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