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建华
通讯员 卯丽华 李晓花 赵安金
5月19日下午,宜良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匡远镇李毛营村委会“两委”(村民委员会、村小组委员会)人员25人,旁听原该村村委会出纳何永祥涉嫌挪用资金一案的法庭审理。
据调查:何永祥利用出纳工作的便利,从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期间,陆续几十次挪用村委会公款近10万元,用于自己生产生活、购买麻将机摆在家里进行经营活动、考察旅游期间的私人开支等,给集体财产造成了损失。庭审中,何永祥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
村委会书记、主任许荣辉表示,案件的发生除了何永祥本身的主观原因外,村委会内部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财务人员缺乏专业培训等问题,给这起犯罪案件的发生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