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香港与奥地利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14: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6日电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与奥地利25日就收入及资本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逃税签署协议,此为香港与其它地区签订的第11份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与奥地利财政部国务秘书Andreas Schieder签订该协议。陈家强致辞时表示,协议标志香港在扩大税务协议网络的迈进,有助提升香港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地位,凸显对国际社会提升税务透明度的支持。

  香港居民从非奥地利常设机构收取的股息收入,现时须缴交25%预扣税。协议生效后,若收款人为非合伙企业的公司,并直接持有支付股息公司10%或以上资本,则预扣税将获豁免,其它情况下预扣税亦只为10%。此外,现时奥地利的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率为20%,根据协议香港与奥地利征收的特办权使用费预扣税率,将以3%为上限。另外,香港航空公司经营往奥地利航线,日后毋须再向奥地利缴税。

  陈家强说:“协议有助促进人才和投资互通,巩固香港与奥地利作为商贸中心的地位,提升营商及投资首选地点的吸引力。”该协议将待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开始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须根据《税务条例》就协议作出命令,该项命令须经立法会审议通过。

  香港与比利时、泰国、中国内地、卢森堡、越南、文莱、荷兰、印度尼西亚、匈牙利和科威特有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