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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酒成婚不具法律效力 纽约闽籍怀孕少妇遭夫弃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15: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纽约闽籍少妇陈女士,怀胎8月,却惨遭丈夫抛弃,拒绝抚养腹中胎儿及1岁半的儿子。苦于当初结婚并无正式登记,陈女士求助无门,24日前往福建同乡会进行法律咨询。律师戴禺表示,家事法庭是最有效的追讨途径,另外还可求助小区团体以获得最大保障。

  24岁的陈女士,大腹便便的还要为了追讨丈夫抚养费的事情到处奔波。“他两个孩子都不肯认,8个月来一分钱也没给家里。现在还躲起来,人也找不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陈女士哭诉说。

  陈女士2004年从福建亭江赴美。大约3年前,经朋友介绍与一名闽籍无身份男子“成婚”。但除了摆酒席外,两人并没有办正式的结婚手续。一年半前,小两口的第一个儿子出生。在明尼苏达与姐姐合伙经营餐馆的陈女士,本来期待一家子的幸福生活正逐渐展开。谁知道丈夫因为生意的问题,与她家人的关系越闹越僵,脾气也变得暴戾,还沾染上赌博的恶习。

  当陈女士怀上第二个孩子3、4个月的时候,负心男子竟提出要把孩子打掉。陈女士坚决不从。丈夫继而提出分居,一人各带一个孩子。后来又反口,把两个孩子都推个陈女士,拒绝承担抚养费,并且还扬言移居加拿大,彻底逃避责任。“我自己实在负担不来,第一个儿子已经送回大陆让我爸妈带养,但这个将要出生的孩子该怎么办呢?”陈女士说。

  律师戴禺表示,陈女士应到家事法庭申诉,会有免费的律师提供协助。因为两人没有办正式结婚手续,所以追讨给女方本身的抚养费比较渺茫。但只要血缘关系确凿,男方是无法逃避抚养两个小孩的责任的。戴禺还建议陈女士前往华策会、社安局等机构,领取更多的政府福利。并提醒不要意气用事而遗弃新生儿,否则会负上法律责任。(杜帼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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