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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设立“社会创新奖” 激励推广社会创新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16: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张希敏)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发起的“中国社会创新奖”5月26日在北京设立。

  据介绍,该奖是一项民间奖,旨在发现和鼓励各类公民社会组织在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创造社会价值、促进社会进步中的创新行为,总结并宣传推广社会创新的先进经验,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善治。

  凡是由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及其它公民社会组织在社会领域中采取创新的、有效的、可持续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创造社会价值、促进社会进步的项目均属于选拔范围。

  同时,项目须具备组织性,项目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社会组织所从事的公益项目;创新性,申请项目必须在相应活动领域提出新的创意,或将新理念付诸行动在业界处于领先地位;公益性,项目必须是促进社会公益的非营利活动;时效性,申请期限之前该项目已实施6个月以上,并产生效果。

  此外,申请项目还将符合以下标准:创新程度。项目在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建设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相当的创新性;效益程度。在相关领域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且已被事实充分证明或得到受益者广泛认可;参与程度。项目本身体现了多元合作、广泛参与和透明等特征,有助于提高公民参与,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重要程度。项目在推动公民社会参与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善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推广程度。项目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意义,能为其他组织所效仿和借鉴。

  选拔专家委员会将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估标准对申请项目进行严格评选,并最终产生优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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