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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拟放宽大陆企业及个人在台融资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23:31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6日讯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银行公会研议放宽银行对大陆自然人及法人授信规定,自然人不必由海基会、海协会两会认证薪资,法人也不必再提母公司批准的证书,让大陆企业及自然人在台融资更便利。

  此外,因应两岸金融市场开放,台湾银行公会也建议主管机关引进浮动抵押权,让企业更容易向银行取得融资,银行债权也可更有保障。

  台湾银行公会27日将召开理监事会议,讨论银行公会会员授信准则修正案,这次修正主要是调整大陆在台企业及自然人授信规定。

  岛内银行业者25日表示,公会会员授信准则原规定,在台无居所的大陆自然人办理贷款时,必须提供海基会、海协会认证的薪资及在职证明。但银行反映,实务上这两个单位要提供这项认证有困难,尤其个人户相当多,两会要作业恐怕无法负荷,因此银行公会研议取消这项规定。

  在大陆在台企业向银行融资部分,原规定要求陆企须提供当地母公司批准证书,银行业者认为,陆企既已获台当局“经济部”核准在台设公司,代表台“经济部”已审核,没有必要再要求提供母公司证明文件。这部分银行公会也同意予以放宽,将提报本周四台湾银行公会理监事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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