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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楼市调控举措出台 重点整治惜售 恶炒 哄抬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3:25  东方今报

  □记者 王献军

  今报郑州讯 国务院房地产调控举措出台已经一个多月,我省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仍在上涨中。

  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近期要对所有在建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和整治,并将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国家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以来,我省城建部门首次公布配套举措。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房地产项目,采取促开工、促投资、促上市的相关措施,确保增加住房有效供给。要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违规项目、随意变更规划、虚构买卖合同、面积短缺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房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同时,开发商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等性质的费用。商品房取得预售证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通知要求,各地近期要对所有在建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逐一清理和整治,准确掌握已预售和正在预售的商品住房数量、尚未开盘的商品住房数量等情况,并将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按照要求,各省辖市要分别将检查和清理结果于今年6月15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州市将清理结果于6月底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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