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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行业户卖河豚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4:05  沈阳网-沈阳晚报

  河豚是国家限制销售的有毒有害物品,可有市民发现,在沈阳北行农贸市场内,竟有人公然出售河豚,第一次举报工商部门回复已经查处,几天后这名市民发现河豚还在卖,于是二次投诉,工商部门再次查处,没收了41条河豚,对经营业户罚款5000元。

  “我5月10发现皇姑区北行A29号摊位卖有巨毒河豚水产品,已向多部门反映,最后责任落到北行工商所,当时工商人员说已经把该产品封存,可是我14号和15号去看,发现该业户仍然在出售河豚。工商所就在水产市场二楼,不知道他们怎样监管的?”

  5月18日,工商皇姑分局接到96123市民热线督办件后,责成监察科调查处理。据办案人员介绍,5月13日,执法人员已经对该业户进行了检查,发现摊位已关门收摊。5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摊床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有疑似河豚鱼在出售,查明鱼缸内有41条疑似河豚鱼,于是实施了现场查封、责令停止销售的强制措施。5月17日,执法人员又进行检查,该业户未能提供有效销售凭据。根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该业户己构成销售有毒有害商品的行为,于是没收河豚鱼41条,予以销毁;罚款5000元。

  北行农贸市场管理所负责人介绍,在处理该问题过程中,执法人员没有敷衍了事,而是始终关注,按照规定流程处理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时与上级部门汇报,不存在群众所述的不作为问题。本报记者 高晓红孙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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