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刘继滨 记者 王骁)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从6月1日起,对外籍亲属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的,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签发有效期限为2年的居留许可。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情况日渐增多。按照现行规定,上述人员中大部分人员可以申请探亲类签证在华停留,签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到期前可以申请延期,给一些需要长时间留居的外籍亲属带来一些不便。结合工作实际,考虑到上述人员在华停留的实际需求,公安部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对其中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签发最长为2年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