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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了卖不成摩托车砸手里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4:57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黄青柏)由于摩托车行驶区域的限制,呼兰区的王先生想卖掉自己的爱车,却实现不了。原因是车管部门称停止办理,想进行公证又被公证部门拒绝。“明明有合法手续,却不能合法办理过户,难道只能烂在手里?”王先生无奈地表示。

  据王先生介绍,2007年6月,他花4000元购买了一辆摩托车,随后,在呼兰区落户,有正规的牌照。因其常住在南岗区,工作单位也距家不远,摩托车有时用于上下班,有时用于野外垂钓等。

  不久前,哈尔滨市实施二环路内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规定,于是,他想卖掉摩托车。就此咨询呼兰区交警大队车务科,得到的答复是,早已停止办理过户手续,何时受理不清楚。

  办不了过户,他想私下卖车,但咨询后得知,因为车辆没有过户,登记的档案资料仍旧是原车主,一旦肇事,难免担责任,即便是牌照换了,也不能脱责,因为每台摩托车的发动机号都登记在档案中,有关部门可以据此查到车主,私下买卖契约中约定的“如有肇事,一概不负责”条款不受保护。

  为此,他想通过办理公证手续,证明摩托车已经卖出,如有肇事,一概不负责,但咨询了几个公证机构,均被拒绝。

  对此,王先生认为,买摩托车的大多是工薪层,主要用于代步或休闲外出。落了户就证明是合法的,还买了交强险,自己也有驾驶资格。如今,一些区域不能骑,只能选择卖掉,可又遇到这样的难题。类似的车主还有许多,有些人选择相互写个不合法的白条买卖,更会造成安全隐患。

  他还反映,目前,呼兰区机动车检测站不受理摩托车检测。

  记者咨询哈尔滨市某公证处,负责人刘先生表示,车辆过户以登记为准,对买卖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受理。

  就此,记者联系呼兰区交警大队车务科,工作人员说,王先生理解有误,根据目前的规定,不予办理新摩托车落户,呼兰籍的摩托车不能往哈市其他行政区办理过户,但可以在呼兰区内办理过户,也可过户到外市、县。因呼兰区机动车检测站目前没有合格的摩托车检测线,因此无法检测,为此,已经协调道外区东风镇机动车检测站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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