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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价格听证立法时机未到

  本报讯(记者 郑锐)今年年初的省“两会”上,部分省人大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制定《四川省价格决策听证条例》。记者昨日从四川省物价局网站获悉,四川省发改委已对此作出正式回复,认为价格听证立法时机尚未成熟。

  省发改委在复函中陈述的主要理由是,目前的价格听证规则体系已经趋于完善。国家发改委和四川省先后制定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国家发改委2008年12月1日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对定价听证的性质、组织程序、时间要求、听证结果的反馈等都做了较大修订。不过,省发改委也注意到社会各层面对价格听证持有的质疑态度,表示将尽快完善相关的实施细则,尤其是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和听证会参加人遴选制度,加大听证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度,待时机成熟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四川省价格决策听证条例》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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