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海口2010年申购经适房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6:57  南海网

  商报讯(记者 王辉)记者昨天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2010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十四届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出公告,今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3712元(含)。

  海口市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同时符合三大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其中海口市2010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