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玲)销售房源的地址、面积、套型、楼层、价格等信息,中介收费标准方式都应该在现场公告出来。近日举行的成都市房地产居间机构工作会上发布消息,成都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管理,要求各房产中介在其经营现场须设立证件公示栏、文件(文本)公示栏、房源信息公示栏、信用信息查询方式及特别提示等。以此减少存量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与购房人信息不对称所形成的纠纷,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前期成都市房管局相关部门对成都市的中介机构各门店进行了摸底考察,发现中介机构在其经营现场信息公示有不规范、不详尽,避重就轻等问题。因此,本次会议对中介机构在现场须公示的内容及项目,进行了详细罗列,并设计了模板供各中介机构参考。不仅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专职人员的资格注册证书、收费标准及方式等须公示,而且应当在经营现场明示其信用信息查询方式、主管部门投诉电话、行业协会监督电话等。接下来,相关执法部门将展开全成都市的检查行动,对不按照要求公示信息的机构将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