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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撞死人 获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7:07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骑电动车经过斑马线时,还不停车,结果把正过马路的行人黄某撞死。近日,骑车男子汤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思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9年11月25日下午4点多,汤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沿莲前西路由东往西行驶,当车行驶到龙山山庄路段时,他没有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此时人行横道上有人在过马路,汤某也没有停车让行,结果车子撞倒行人黄某。黄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三天后因头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特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

  案发后,汤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接受调查处理。经交警部门认定,汤某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认为,汤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法院决定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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