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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5月27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根据卫生部印发的22个专业112个病种临床路径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要求,昨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在全省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试点医院要在2009年卫生部印发的112个病种临床路径中选择若干病种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其中三级综合医院每家至少选择5个专业1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三级专科医院按照专科特色确定试点专业,至少选择1-2个专业3-4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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