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7日讯 (通讯员 许悦 陈立发 记者 苏演卿)订购43万尾某品牌鱼苗,收到货却发现是假冒的。经工商调解,漳州市长泰县的养鱼户戴某日前要回了订金,并获赔2.5万元。
近日,戴某到长泰县陈巷工商所投诉,称其于2010年4月28日向严某订购了43万尾某品牌罗非鱼鱼苗,价值4.3万元,预付了订金1万元。鱼苗送到后,发现装鱼苗的包装箱上标的并不是订购品牌的商标,怀疑其为假冒,请求工商人员确认。
陈巷工商所马上与该品牌所属的鱼苗公司联系,对方称最近并没有鱼苗发往福建。经过调查了解,工商人员确认戴某收到的鱼苗不是订购的品牌鱼苗。经协商调解,严某收回当日运抵长泰的鱼苗,退还1万元订金,并赔偿给戴某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