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日上报学生信息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秦国玲)26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为保证中职国家助学金能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自今年5月份开始,潍坊实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确认制度,每月5日上报受助学生信息,经潍坊市职成教科学籍复核无误后报财政局发放助学金。
据悉,各县市教育局、市属各中职(含直属民办)学校要在每月5日前,经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科室确认后向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上月中职受助学生人数确认表。学校学籍管理员对受助学生是否注册正式学籍审核,资助管理员对受助学生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审核,法人代表对报表反映情况进行总确认。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送潍坊市职成教科进行学籍复核无误后送市财政局。
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潍坊市将联合财政部门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到中等职业学校清点学生人数和到实习地、企业核查学生实习记录。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国家助学金等问题的,将依法追回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