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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负责调解法院给你撑腰 市南区试行快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联动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7: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曲凯通讯员傅勇)由于担心自己拿不到应得的1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王女士迟迟不敢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致使一起纠纷两年多悬而未解。25日上午,王女士不仅在交警部门拿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还在当天下午拿到了10万元赔偿。这得益于市南法院与市南交警联合建立的快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动调解机制,据悉,该机制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并有望在全市推广。

  2008年1月31日,王女士被车撞伤,肇事司机须给她包括医药费在内的10万元赔偿,虽然肇事方答应与她协议解决,但是王女士却担心所签的调解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签完字后肇事方不给自己赔偿,而走司法程序既繁琐耗时又长,所以两年多来,当事双方迟迟没能解决此纠纷。

  2010年5月25日,王女士再次来到交警部门寻求帮助,被通知从法院设在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办公处就能拿到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书,如果肇事司机不按时赔偿,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于是王女士在当天就申请按照联动调解机制处理自己的纠纷,没想到不到一个小时就解决了,并且还在下午就拿到了肇事司机赔偿的10万元。

  26日,记者从市南法院了解到,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法院与交警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动调解机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在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将在巡回法庭办公处填写相关资料和表格。随后,工作人员会通过网络将调解协议传输至市南法院民四庭,并由法官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按照双方协议内容出具民事调解书,并通过网络回传交警部门,民事调解书能立刻交到双方当事人手中,调解书一旦送达,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据悉,整个过程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另悉,在联动调解机制试行一周的时间内,已经有三件案件得以解决。目前该联动机制正处于探索运行阶段,如果试行成功,该联动机制有望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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