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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无业男仨月碰瓷17次 敲诈万余元,获刑四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7: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可恶!无业男仨月碰瓷17次

  碰瓷的曲某低头认罪。赵壁 摄

  本报5月26日讯(通讯员郭栋谷林平记者赵壁)曾因强奸被判入狱8年的曲某出狱后没有正当工作,专门在繁忙路口碰瓷敲诈开车司机。不到三个月时间里曲某碰瓷17次,敲得万余元赔偿。26日上午,青岛市四方法院公判,曲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据了解,曲某1992年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9年7月17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逮捕。开庭审判期间曲某自愿认罪。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9年4月28日至7月8日,曲某先后17次在青岛市市北区台东六路与和兴路路口、市南区平原路与安徽路路口等比较繁忙的交通路口,设置过往的行驶汽车轧伤其脚的骗局,因为腿部有骨裂的旧伤,加上专挑上下班高峰的时间段作案,曲某屡屡得手,先后勒索16名被害人10610元,数额100到4000元不等,其中被害人郝先生被勒索了4000元。

  2009年7月8日上午9时许,曲某在四方区康宁路与杭州路立交桥路口附近,继续碰瓷骗钱想要勒索一辆黑色伊兰特轿车车主张先生的钱财时,被不久前刚被曲某骗过的董先生发现,报警将曲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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