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可惜!17岁少年竟持刀抢劫 和同伙一夜连抢2家,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7: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可惜!17岁少年竟持刀抢劫

  抢劫便利店的4人团伙。赵壁 摄

  本报5月26日讯(通讯员郭栋谷林平记者赵壁)4人组成的抢劫团伙专门在夜间持刀抢劫便利店,作案疯狂时一夜连抢位处不同地方的2家便利店,团伙中还有一名17岁少年。

  2009年8月3日凌晨2时20分许,四方公安分局水清沟派出所接到报警,在四方区一超市工作的小刘称自己被3名男子持刀抢劫货款5000余元。公安机关火速赶赴现场,并在附近将正在逃跑的作案人齐某、马某和未成年的男孩龙龙(化名)3人抓获。

  主犯齐某交代,从2009年7月开始伙同数人专门在凌晨抢劫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该团伙疯狂的时候,一夜连抢位于两个区的两家便利店。2009年8月3日凌晨1时许,齐某伙同马某、龙龙持刀窜至宁夏路一便利店,龙龙负责望风,齐某和马某持刀对两名女店员进行威胁,从收银机内抢劫140余元。三人嫌收获太少,1小时后又窜至四流南路一超市,持刀对3名女店员进行威胁,从收银机内抢劫3490元。

  26日上午,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在大山审判庭召开公判大会,其间对该抢劫团伙到案的4名罪犯进行宣判。其中首犯齐某获刑14年6个月,另一名主犯获刑11年。未成年的龙龙今年只有17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