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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高空作业被电击伤 法院判决雇员和雇主共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7:5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5月26日热线消息(记者陈晨通讯员孔德法孟祥华)曲阜的李某不顾工地规定,竟然酒后爬到高空施工,结果不幸被高压电击伤,造成七级伤残。近日,曲阜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李某的雇主高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等部分费用62000余元,其他损失则由李某自行承担。

  2009年,李某受雇于高某从事建筑工作,当年8月份的一天,李某与朋友聚会后回到工地,不顾工地施工规定借着酒劲爬到高空作业,结果不慎被旁边的高压电击伤。李某随即被工友送到医院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期间,其雇主高某垫付了医疗费18000元。但因为双方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当年11月份,李某将高某告上法庭,要求高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一切损失共计64000余元。庭审中,雇主高某认为,李某是不顾施工管理规定酒后作业才被电伤的,因此应由李某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既然受雇于高某,双方便形成雇佣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作为雇员的李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高某理应对李某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但鉴于李某置施工规定于不顾,擅自饮酒,以致被电击伤,其自身也存在着严重过错,故应适当减少高某的赔偿责任。据此,曲阜法院依法判决雇主高某除已支付的18000元外,再赔偿给李某4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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