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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厅级女干部170名 占全省厅级干部总数的14.5%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9:11  台海网

  记者26日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近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检查了解到,福建省妇女积极参政议政,政治地位不断提高,目前全省厅级女干部有170人,占厅级干部总数的14.5%.

  这次重点检查了自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以来,福建省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及财产权益保障情况。据统计,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十一届人大、省十届政协女代表、女委员比例分别为21.5%、23.51%、20%,分别比上届提高了0.8、3.91和3.3个百分点。其中,省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比例均达历史最好水平。十七大党代表中,福建省女代表比例达30%,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排第三。

  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也有新进展。福建省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均由女干部担任,省法院院长也由女干部担任。10个省委工作部门、27个省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数分别为7个、15个,配备率分别为70%、55.6%,实现了一半以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目标。设区市党委领导班子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100%;县(区、市)党委领导班子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81%和89.8%;全省14406个村级班子中,有女性“两委”的村达99.6%,比上一届高4.5个百分点。

  (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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