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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获刑代表 打死老虎亦是演练民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9:23  生活新报

  曹林

  罢免议员,在发达的民主国家是常见的场景,在我们这里却并不常见,好久没看到选民罢免人大代表的新闻了——近来湖南溆浦倒是爆出一起,不过人大代表前有一个修辞:获刑人大代表。今年4月15日,溆浦一选区6444名选民投票罢免了米晓东的县人大代表。15天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终止了米的人大代表资格。(5月26日《新京报》)选民罢免米晓东,源于其挪用公款罪而获刑。选民们义愤填膺:一个犯罪分子怎么能继续当人大代表。

  说是罢免,其实打的是死老虎。根据代表法规定,获刑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服刑期暂停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仍在——不过这“代表资格”已没什么意义了。选民们罢免的,不过是“代表资格”这个空壳,所以与打死老虎和鞭尸无异。不过,虽是打死老虎,但由于中国选民能成功罢免人大代表的案例寥寥。在此情况下,溆浦案例的意义就很大了。罢免的虽是获刑代表,重要的是成功罢免了。

  这样的罢免,是一次成功的民主演练,让中国的选民们对这种生疏的权利有了基本的认知,熟悉了罢免的程序,找到了民主的感觉,更坚定了民主的信心:对自己不满意的代表是可以罢免的。

  这样的罢免,也是一次对法定权利的激活。虽然选举法早就规定了选民对代表的罢免权,可是一直以来只是一种写在纸上、沉睡着的、仅供观赏的权利。久而久之人们都已忘记了原来自己还有罢免权。成功的罢免,既是对沉睡权利的激活,也让社会对法定权利进行了一次温习。

  这样的罢免,当然也会对人大代表起到一次警醒和震撼作用,不要把代表仅当成一种荣誉和身份象征。人们可以选你,你不尽职和不尊重民意的话,人民同样可以罢免你。一次成功的罢免,比一万次关于“人大代表如何尽职”的空洞说教要有效万倍。罢免的危机,像一把达摩克利斯神剑悬于代表的头上。

  当然了,溆浦的意义也仅限于此了,而且仅限于一种形式和象征的层面。毕竟罢免的只是没什么实质内容的获刑代表,打的是死老虎。获刑代表有损政府形象,人大和政府肯定乐意选民罢免并鼎力支持的,所以选民能成功罢免,一路绿灯,并未遇到什么障碍。这样的罢免实质上体现的并非选民之意,很大程度有官意的力挺,至多是因为民意和官意高度重合,才有了罢免的顺利。狐假虎威,关键还是官意在起作用。

  真正能体现选民意志的,并非罢免获刑代表这种死老虎,而是那种藐视民意、不尽职、甚至悖逆民意的花瓶代表、举手代表和不为民代言的代表,这才是活老虎。罢免这样的活老虎,才能真正考验选民权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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