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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下月恢复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9:41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 符樱 通讯员石佳)记者昨日从省、市物价部门获悉,下月起,我市恢复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征收,收费标准上调50%。

  物价部门介绍,为缓解城市建设资金不足,经研究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将对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进行恢复性调整,其中,主城区由每平方米80元调整为120元,周边城区由每平方米40元调整为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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