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筹70万走私运毒 两罪犯被执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0:31  生活新报

  近日,筹集70余万元人民币到缅甸购买8840克毒品海洛因的罪犯贺海香、欧阳航,在临沧市被执行死刑。

  2008年3月中旬,贺海香、欧阳航、曹乾品、余益平、蒋江湖五人共筹齐70余万元毒资,欧阳航、曹乾品、余益平从昆明驾车携带毒资到镇康县,通过贺海香的电话联系,三人从南伞出境至缅甸,向境外毒贩购买毒品海洛因。后三人携带购买的毒品海洛因入境至镇康县,与前来接应的驾驶一辆越野汽车的被告人贺海香、蒋江湖会合。

  同月17日晚,欧阳航、蒋江湖驾驶捷达轿车朝前探路,贺海香、曹乾品、余益平驾驶藏有毒品的越野汽车跟随其后。五人先后驾驶两辆汽车途经云县境内,被设卡检查的公安民警盘查。欧阳航、蒋江湖被当场抓获,贺海香、曹乾品、余益平趁乱弃车而逃。公安民警从越野汽车一旅行包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3块,净重8840克。次日,民警在云县、临沧机场分别将准备继续逃跑的被告人贺海香、曹乾品、余益平抓获。

  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贺海香、欧阳航等五人的行为构成了走私、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欧阳航曾因毒品犯罪被判过刑,属于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5月2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对罪犯贺海香、欧阳航执行死刑,其他罪犯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均已送监狱服刑。 本报记者 邓建华 通讯员 黄占啊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