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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区大幅提高村干部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1:51  广西日报

  本报南宁讯 南宁市青秀区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村(社区)工作者报酬管理机制,并从今年1月起大幅度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和村(社区)组织办公经费,以此激发基层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所有款项将于近期全部兑现。

  该城区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标准。目前,社区工作者报酬由7部分构成。经测算,社区正职每人每月最高增幅达到50%,副职每人每月最高增幅达到55%,其他社区工作者每人每月最高增幅达到59%。村干部报酬则由4部分构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最高增幅达到101%,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每人每月最高增幅达到99.7%,村委会副职每人每月最高增幅达到106%,村委会委员每人每月最高增幅达到120%,定员半额补贴干部每人每月最高增幅达到113%。除村半定工干部外,村(社区)工作年限补贴按第一年2元/月发放,往后逐年递增2元。补贴标准提高后,该城区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列南宁市各县区之首。

  青秀区还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财政保障机制规范提高村(社区)办公经费。目前,各社区的年办公经费均已超过两万元,部分社区的年办公经费甚至达到3万元以上。社区工作人员办公经费由每人360元/年提高到720元/年,增幅达100%;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原来的每年每村5040元,提高到每年每村1.004万元,几乎翻番。    (石 磊 卢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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