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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务部副司长邓湛 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4:16  法制晚报

  原商务部副司长邓湛 被判12年

  为郭京毅案中被揪出的官员之一 索要和收受贿赂计220余万元 构成受贿罪

  本报讯(记者 洪雪 通讯员白波)因牵扯进郭京毅受贿案,原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邓湛被控受贿。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7年间,邓湛利用其担任原外经贸部外国投资管理司二处处长、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及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等职务便利,接受请托,通过为律师介绍项目并为律师代理项目,在原外经贸部、商务部审批过程中谋取利益。

  同时,他为某公司提供政策咨询,多次引荐该公司高管拜访商务部领导,并在相关项目审批中提供帮助,为该公司谋取利益。

  在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批中,他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分别索要和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共计220余万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邓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自愿认罪,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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