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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农产品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4:38  法制晚报

  “炒”农产品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本报讯(记者 曾佑忠)情节严重的炒作农产品价格案件,将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上午获悉,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下发通知,联合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炒作行为。上述规定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立即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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