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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宣判首例开设赌场案 主犯为韩国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4:50  当代生活报

  本报讯  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崔承熙等22人 “开设赌场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崔承熙等22人的刑事责任,其中主犯为韩国籍的崔承熙、尹昌豪,被判决有期徒刑3年,分别并处罚金5万和3万,其余20人均被判决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5000元不等。据了解,这是新刑法修正案实施以来,北海市首例以“开设赌场罪”判刑的案例。 

  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崔承熙为境外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伙同被告人尹昌豪组织被告人申东日、郑明洙等22人在云南路北海花园B-22号别墅开设网上赌场,采取“7张牌”、“4张牌”扑克牌游戏的赌博形式,以现金兑换虚拟货币为赌注,与中国境外赌客进行网络赌博,并利用外挂软件偷看对家的底牌,赢取虚拟货币后又将它兑换为现金,每月获利人民币5万多元。 (张江元 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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