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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健身中心纠纷不断 拟修法规范艺人代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4: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针对台湾社会健身中心纠纷不断的情况,“立委”黄淑英要求“行政院消保会”纠正业者采诱导方式营销,并要修法对代言艺人处行政罚。不过,“消保会”秘书长范姜群生仅对后者做出正面答复,承诺可以修法。

  据报道,台湾健身中心纠纷不断,最近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表示,一年多来就收到11件某健身中心无预警取消消费者终身会员资格的申诉案件。

  黄淑英今天在“立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质询,对于她曾要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推动业者与消费者签约时,必须逐条解说契约条款,再让消费者签约,以防消费纠纷不断,不知执行情况如何?“消保会”秘书长范姜群生未做正面答复,仅说会再催办。

  范姜群生说,已挑选健身中心、高尔夫球、坐月子中心、短期补教、瘦身中心以及海外与岛内渡假中心等7个业别,请“交通部”、“教育部”及“体育委员会”进行查核,并提出教育倡导与查核计划,预计6月底前完成查核。

  范姜群生表示,可以修订“消保法”第23条(该法原本规定若知所刊登广告内容不实仍刊登,媒体要负连代责任),增订代言艺人也要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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