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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暴利药之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5:04  北京晚报

  苏文洋

  “除了劫道的,就是卖药的。”这句老话一点没有过时。出厂价仅15.5元的癌症辅助药芦笋片,经过层层加价卖到患者手中竟然涨到213元。医院零售价是出厂价的14倍。有人算账:药品利润达到了1300%。

  天价药出在流通环节。工厂出厂价每瓶15.5元,说明我们的药厂企业并没有卖天价药,一点都不黑。按照医院的说法,芦笋片招标价每瓶185.22元,“我们顺加是15个点嘛,213元。”也就是说,213元-185.22元=27.78元,医院每卖一瓶药赚27.78元。

  从出厂价15.5元到医院招标价185.22元之间有169.72元,既没有让药厂获得,也没流入医院,在国家发改委或各省物价局制定的药品政策下,进入了中间流通环节。据说,这个环节有14道之多,层层扒皮,即从生产厂家到全国总代理后,依次经过省级代理、地级代理、政府采购招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院、用药医生等。

  老百姓反映“看病贵”,吃不起药,谁造成的?完全是中间环节层层加价扒皮人为造成的。我们设立政府物价部门,本来是为了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谁知在物价主管部门“指导”、“调节”下,恶意加价、牟取暴利披上了合法外衣,公然对患者实行掠夺。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医院只是暴利药利益链条的下游,问题关键出在源头——政府物价部门定价虚高。此话可谓一语中的。

  且问为何政府物价部门定价虚高呢?据《南方日报》报道:一名物价部门人士说,我国药品品种规格复杂,政府在核定价格时,多采取企业自主提供成本信息资料的方式。对于企业提供的资料,由于工作人手不够,很难做到每个药品都实地查看药品入库记录等反映价格信息的第一手资料。这存在寻租空间,不排除有物价部门官员收取药企“好处费”,定价“就高不就低”的现象。在我看来,“工作人手不够”云云,完全是为自己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遮羞,给自己人预留寻租空间才是要害。事实证明,把芦笋片卖给医院从中牟取暴利的医药公司是有政府部门背景的“红顶”公司,股东有一批前卫生厅官员。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前天表示,将采取四项措施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我不知道国外是如何管理药品价格的,但我估计美国、德国都会有一套较为成熟的管理办法。国外没有也不要紧,中国人还不至于笨到连个暴利药都管不了,关键是管事的人想不想好好管,管好了。实在管不了,你就主动让贤,请别人管,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或是故意往坑外拉屎。我建议:所有药品出厂价一律在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国家应当颁布法令,药品从出厂价到患者手中,不管中间有14道环节还是140道环节,零售药价不准超过出厂价的一倍,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顶天只能卖到31元。凡是超过出厂价一倍者,一律以暴利论处,罚没非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由国家和举报人平分共享。把规矩立好了,让全体人民都知道,我国药品品种规格再多么复杂也没关系,物价局也用不着担心工作人手不够。药价虚高的问题不从中间环节入手根本解决,新医改势将半途而废,老百姓依旧“看病贵”,国家拿出多少钱也满足不了中间环节这伙豺狼虎豹的胃口。J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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