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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建芳第二次被抓
昨日上午,泉州中院与南安法院联合行动,对八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涉及标的1亿多元。在行动中,共拘留2人,扣押了一部小车,查封了6处房产——
昨日,在法院统一执行行动中,南安市英都镇龙江村党支部书记洪建芳因欠账105万元不还被拘留。
村支书第二次被抓
昨日上午,泉州中院、南安法院数十名法官来到龙江村。法官兵分两路,一路奔向村委会办公室,一路扑向洪建芳的房屋。
在村委会办公楼,法官将洪建芳堵住了。当时,他正在电脑上玩游戏。执行法官将其戴上手铐,押入警车。
记者看到洪建芳家的楼房占地数百平方米,有三层楼高,每层楼都有10来间宽敞的房间。在周围的村居中显得很突出。
“他已经是第二次被抓了。”据介绍,2008年年底,因洪建芳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南安法院的法官将洪建芳抓获,但他非常不配合,四个法官只好将他抬到警车上。法官将洪建芳带回南安法院后,他的10多名亲友赶到法院,要求放人。
欠账百万 多次爽约
据悉,2006年9月14日,洪建芳向洪某祝、洪某兵借款105万元,约定月利率2%,过后,洪建芳并未还借款本息。在催讨无果后,2008年3月份,洪某祝二人将洪建芳起诉到南安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洪建芳答应于2008年8月15日前偿还50万元,于2009年4月15日前还本金55万元,利息按约定的月利率2%计算。但洪建芳并未按期履行第一期还款,2008年8月21日,洪某祝二人申请强制执行。
经南安法院多次督促,洪建芳与申请人几次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但每次答应得好好的,到头来都爽约了。
在警车上,洪建芳向记者介绍称,自己退伍后就在村委会任职,做了10年的村主任后,于2000年担任村支书。自己在外做生意,当初借款是因手头加工一批货物,着急用钱,不料加工的货物因质量不合格,被退货,自己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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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主体没特权”
欠账不还的村支书,照样要被司法拘留。泉州中院负责人态度坚决地表示:特殊主体的被执行人没特权。
泉州中院负责人表示,作为村委会的负责人,洪建芳更应当起到表率作用,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但他却一而再再而三阻挠执行,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在一些案件中,一些被执行人自认为自己是有身份的人,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法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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