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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7:32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董育雄、实习生刘郸、通讯员陈宓夷)5月27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武昌闭会。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在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关于《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通过了这项法规。会议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改善就业环境、促进公平就业、保障社会和谐等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批准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的决定》和《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将转交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理。

  会议听取了湖北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德怀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改建议的说明后,批准了这个条例。

  会议批准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林木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政府关于“两圈一带”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基层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四个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将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交省政府和省法院研究处理。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罗清泉发表了讲话。他强调,在推进“两圈一带”重点项目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激活民间投资,保持重点项目投资的可持续性,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要科学规划,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将投资重点放在高新产业、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事业等方面;要加强重点项目的协调、监管,提高投资到位率和投资使用率;项目库投资的制订情况、调整方案,要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整合各类文化资源,打造特色基层文化品牌,推动我省基层文化建设迈向新台阶。要加大全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力度,创新发展方式,内挖潜力、外谋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注重解决社会事业和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全省法院要增强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自觉性,加强行政审判能力建设,积极做好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司法监督和建议指导,努力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工作环境,促进行政诉讼法在我省的全面贯彻实施。

  罗清泉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湖北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后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研究修改,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周坚卫,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任世茂、蒋大国、罗辉、周洪宇,秘书长范兴元出席会议。

  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湖北省副省长段轮一,省法院院长郑少三、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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