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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司法史首例:电话诈骗犯遭重判42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7:3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7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院26日对两岸诈欺集团车手首脑陈本俭,依诈欺、伪造文书等17件诈欺案,累计判刑42年零8个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30年的最高刑度,创下台湾司法史上,电话诈欺犯被重判30年的首例。

  报道称,共犯伍宏声、郭坤宝、王上诚、黄明浩、李日新、薛明玮、林子右等人,分别被判刑1年又10个月到10年不等。

  据报道,34岁的陈本俭,2009年因另涉两件诈欺案,分别被判刑3年、2年确定,正在台北监狱执行中。他原本是诈欺集团的车手,发现诈欺获利甚丰,2009年2月起,与大陆“Boss”诈欺集团合作,自任车手集团首脑,找来伍宏声等及多名青少年,伪造司法人员识别证、传票等文件,进行两岸电话诈欺。

  报道指出,陈本俭等被查获犯下17件诈欺案,得手赃款4361万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嘉义市一名张姓老翁,在2009年2、3月间,被该集团以假警官、假检察官身分,前后9次共骗走1845万元;高雄市另一名老人,也被同样手法骗走了966万余元。

  此外,法官指出,陈本俭连续犯案,有经济能力一再委任律师为他辩护,却不赔偿被害人一毛钱,毫无悔意,依一罪一罚,累计判刑42年又8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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