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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起昆明住房公积金“全市通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23:34  都市时报

  记者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6月1日至10日将暂停办理全市(不含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发放和归还贷款业务。11日恢复办理上述各项业务,正式对外启用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新的贷款系统上线后还将启用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凭证,原凭证停止使用。昆明住房公积金也将实现“全市通贷”。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31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日终数据从各受托银行转入中心新系统,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启用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各贷款客户需到中心营业网点或经办银行查询打印或下载新旧账号对照表,核对后留存备查;也可登录中心网站(www.kmgjj.com)查询打印或下载。新的贷款系统正式运行后,办理业务将统一使用新的贷款账号。原贷款还款存折(卡)号保持不变。

  根据新的贷款业务管理要求,自今年6月11日起,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统一集中在各受托银行主办行办理,具体内容可以详见各银行网点告示。同时,对贷款约定还款日在今年6月1日至6月10日系统上线停业期间的,该中心将于6月11日统一集中补扣,通过设置宽限期处理还款日的差异,不会因系统上线产生借款人贷款逾期计收罚息并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据了解,新的贷款系统上线后,中心将原有的3个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品种调整为2个,原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业务停止办理。

  同时,新的贷款系统上线后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将实现联网,今后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用户无论是在全市哪个县(市)区购买房子,住房公积金都可以派上用场,但是前提是所购买的楼盘要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哪个县(市)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户都可以跨区办理住房公积金房贷业务。(都市时报 记者向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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