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N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郑志清 陈智强
本报讯 利用土建工程项目合法购得炸药,却想私自将重达504公斤的炸药转到龙岩销售。昨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0年。
去年年底,漳浦警方在沈海高速公路杜浔收费站,拦截住一辆货车,从中查获炸药504公斤,运载炸药的男子朱某当场被警方抓获。据介绍,现年36岁的朱某在古雷某建设工地参与爆破项目的过程中,多次私自截留用于爆破的炸药。落网当天,他正打算将炸药运往永定,卖给当地一家无证小煤窑。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