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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伪造欠条“债主”追债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3:0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 通讯员董爽)为了离婚时多分财产,胡女士伪造了一张欠条给哥哥。两年后,哥哥拿着欠条向胡女士讨要欠款。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认定欠条属实,胡女士需偿还哥哥4.1万元。

  庭审中,胡女士说,哥哥手中的欠条是自己伪造的。因为2007年离婚时,为多分财产,她伪造了好几张向亲友借款的欠条。离婚后,她没有把这些欠条收回,没想到哥哥竟以假欠条跟自己要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女士称欠条造假,但没证据证明,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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