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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夫妻双方可凭证件互查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3:04  汉网-长江日报

  26日,广州市妇联在第二届羊城家庭文化节上向羊城文明家庭派发了《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据悉,《规定》赋予了夫妻对共有财产的知情权和联名登记权,此举在全国首创,该《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中提出:“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此外,“夫妻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以及其他共有财产的所有权登记时,可以申请联名登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持规定的材料可以向登记机构提出联名登记申请。”(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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