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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拆迁 房客该不该分补偿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3:12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自家的房子马上拆迁了,租房客却占着房子不走,一拖就是五个月。房子被占着,房主既收不了租金,又签不了拆迁合同。多次协商未果后,房主李女士昨日将租房户告上法庭,渝中区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李女士的房子位于渝中区解放西路,共3层。2008年5月21日,她和房客小张签下房屋租赁合同,将楼下2层租给小张,月租金1600元,租期一年。去年5月21日,小张和李女士续约并约定,月租金不变,但考虑到可能要拆迁,租期到房屋拆迁为止,并在合约上写明“如遇拆迁,协商解决”。

  去年12月,当地拆迁公示出笼。李女士随即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小张一直经营着美发店,认为房子的装修、搬迁都需要花费,要求李女士支付相应补偿。两人多次协商未果,一拖就是五个月。

  李女士遂将小张告上法院,请求小张立即搬出,并赔偿她原本提前拆迁可获的奖励费3万元。房主律师称,双方租赁协议上已写明,租赁期限到拆迁为止。即去年12月拆迁公示那天,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已经到期。小张没有权利在合同解除后,再向张女士提出赔偿。

  小张的代理人辩称,合约上写明“如遇拆迁,协商解决”,房主没有和他们协商,只要求其搬走。小张作为实际承租人,装修费和经营损失费等应该得到补偿,数额为5万元。昨天,双方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记者 罗彬

  □律师提醒

  租房户遇拆迁如何维权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解释,目前对于私房拆迁补偿,只针对房屋产权所有人,而不针对使用人(包括租赁户)。他认为,租赁房屋拆迁涉及补偿安置和解除合同两个法律关系。被拆迁人有权获得补偿,承租人也有权获得因为解除合同而造成损失的赔偿。他建议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补偿内容进行详细约定。例如约定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遇有商业拆迁或市政拆迁时,出租人应当从所得或应得补偿款中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事后房子遇拆迁,双方即可按约分别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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