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鑫名
实习生张颖
往日报道:明明是在服刑,与同学巧遇后才得知自己已莫名卷入一起诈骗案,辛集市前营乡的刘俊亭身在狱中,却不知何故成了法院判决书上的证明人,而且居然被法院判决书标注为“已死亡”。如今刘俊亭已出狱,想给自己讨个说法,“谁出具了我的死亡证明”?(详见本报5月27日A5版)
最新进展:昨日,记者联系到辛集市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还不清楚此事,等我们看看报纸再说吧”!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刘俊亭,他介绍,昨日下午,辛集市纪委找到他了解情况。刘俊亭说,三名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交谈了大概四十分钟,并让他写了相关材料。“下一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一个合理说法。”刘俊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