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要露滋 通讯员 赵艳妮 丁建涛)长安区5村民私自砍伐集体所有树木予以出售,近日被检察机关以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这是近年西安实施封山育林工程以来,检察机关首例提起公诉的涉林刑事诉讼案件。
被告人闫某、梁某经事前谋划,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2月9日决定将杨庄乡小庙村集体所有的杨树158棵,以75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张某,以此作为建设村委会办公用房经费。后张某又以12300元的价格将158棵杨树转卖给被告人关某、牛某。关某和牛某在明知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月19日雇民工采伐杨树93棵,将所伐杨树截节后拉离现场出售2车,后被杨庄乡政府及大峪森林派出所发现制止。经鉴定:被砍伐的杨树25.5立方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闫某等5人违反森林管理法规,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根据刑法规定对5被告人提起公诉。